
中国在入世以后能否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 成了世人关注的焦点。除了世界知识产
权组织(WIPO)之外,WTO有关知识产权协议(TRIPS)对一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TRIPS 指1993年乌拉圭回合结束时签署的、1995年1月开始生效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其英文全称是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是WTO生效的协议中最集中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的一个协议。入世以后落实这些要求的责任, 历史地落在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肩上。本文结合TRIPS的具体要求, 分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历史责任。
TRIPS简介
TRIPS全文七章73条,为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包括商品贸易和技术贸易,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最低要求。作为一个国际公约, 我国入世以后,理所当然应当遵守TRIPS的准则和规定。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 必须对TRIPS有个基本的了解, 并作为一个准则去遵守它,才能在国际技术市场上开展技术进口工作。
TRIPS把知识产权分成两大类: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我国在入世以后的技术进口工作特别要关注的是TRIPS在工业产权方面的保护要求, 包括专利、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 等等。
TRIPS协议的特征有五个: 一是仅仅规定成员国要做到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最低
要求; 二是强调法律上的实施程序;三是规定了争端解决机制;四是对发展中国家有些照顾性的过渡安排; 五是成员国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提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要求。
TRIPS有关技术贸易和技术转移的规定,覆盖了版权、商标、产地标志、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的编排设计、未披露的信息等方面。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要求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责任
1, 版权
先来看看版权的保护问题。 版权保护的要求在《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已经作了详细的规定, 我国也早在1992年成为这两个公约的成员国。 入世以后要注意的是TRIPS与《伯尔尼公约》相比有些什么新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把版权保护范围延伸到成形的运算方式和数学概念, 而不成形的运算方式和数学概念被排除在保护对象之外; 第二个变化,是初版和再版的计算机程序都应当得到为期50年的版权保护;第三个变化,是把数据库和数据编写物也作为保护对象;第四个变化,是提出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产品的作者有权去许可或者禁止其产品面向公众的商业出租, 而允许作者从许可转为禁止的触发点,是这种商业性租用是否损害了他(她)自己的独占权; 第五个变化,是要求成员国在版权独占权方面的限定和例外不能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及其作品的正常使用。
入世以后,我国的企业必须尊重外国企业在版权上的独占权。 独占权就是商业利润的垄断权。 国内少数企业那种看到人家靠独占权赚了钱就眼红的想法要不得,那种眼红了就用盗版仿造等侵权行为也来赚钱的做法更要不得。
入世以后,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保护中外企业在版权上的独占权, 对盗版仿造等非法活动的打击必然更加严厉。 而且, 作为一个WTO成员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义务在国内外版权拥有者的要求下,采取法律手段, 打击侵权活动, 保护他们的独占权。
2, 商标和产地标志
TRIPS在商标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商标在申请以后的三年内要使用, 三年内未使用的商标有可能被注销;服务商标应当得到同商品商标相等程度的保护; 注册商标的独占权必须得到尊重, 商标注册者有权要求成员国去禁止模仿者混淆视听的类似商标; 商标的注册期和续展期不少于7年, 而且可以无数次地续展下去。
产地标志也是一种知识产权, 但它必须同产品的质量、商誉或其它品质有联系。TRIPS 要求成员国提供法律手段来保护产地标志受益人的权益, 防止容易引起误解的模仿标志在市场上的泛滥。
入世以后, 我们必须尊重他人的商标和产地标志, 杜绝伪造商标、冒牌商标等不法行为。 既然好的商标和产地标志就是高的销售价格, 就是高额赢利, 那么对我国企业的启示就是,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来创立自己的商标和品牌。创立著名商标是一项长期投资, 我国的企业必须认识到创牌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要长年累月地不断改进技术, 提高质量, 要不断地拉开和同行产品在功能质量和款色上的差距。 另一方面, TRIPS要求商标和产地标志的保护不分地域。 我们应当在自己的国内市场上保护他人的商标和产地标志,人家也应当在他们的市场上保护我国产品的商标和产地标志。因此,入世也为我国那些著名商标的产品打开外国市场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也就是说, 既有人家的走进来, 也有我们的走出去。 为了走出去以后得到法律上的保护,我国那些有著名商标和产地标志的企业,从现在起就要抓紧在销售市场上和近期要开拓的销售市场上,做好自己商标和产地标志的注册工作, 防止不法商人的抢注。 与保护版权上应当尽义务一样,入世以后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商标和产地标志上也有这样一些工作要做, 包括商标和产地标志的登记注册和清理、冒牌商标等不法行为的打击,等等。
3,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的编排设计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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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工业设计是否应当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是看其是否新颖, 是不是原创。 TRIPS要求成员国给予新工业设计者以防止盗版和翻版产品的权利。 新工业设计的保护期至少为期10年。 考虑到纺织品新设计的领先时间短, TRIPS还要求成员国尽量简化纺织品新设计获得保护的手续, 尽量减少其获得保护的成本。
总之。 入世以后,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严格的市场管理,整顿出一个尊重知识产权、遵守TRIPS的有关规则和准则、同国际接轨的市场环境来。对盗版等侵权行为的打击,就是对合法经商的保护。应当充分认识到, 入世以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的管理会有下列几点变化:第一, 入世以后对市场的管理应当加强而不是有的人所认为的减弱; 第二,过去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一个政府的职能部门, 在政府的要求下行使自己保护责任, 政府要求加大打假力度我们就加大。 入世以后, 是企业要求我们去这样做, 包括外国企业。 第三, 入世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在有形的货物商品贸易上维护市场秩序, 入时以后将要把很大一部分精力转移到无形资产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保护上。 第四,入世之前我们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较多采用阵风式或者运动式的打假活动, 对象是一切触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现象。入世以后可能须依靠经常性的维权行动, 个案处理。第五, 惩罚的力度在入世以后也应当同国际接轨, 而不是简单地充公、没收或者少许的罚款了事, 应当参照国际上通行的惩罚力度决定我们的惩罚措施。第六,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全国实行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当务之急。 为进一步割断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联系,应当加强垂直领导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领导的作用。
入世以后,培植一个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市场环境是改上我国投资环境,提高技术引进数量和质量的重要条件。当然, 这样一个市场环境还须依靠各地政府和舆论工具的引导, 依靠企业与人民的自觉和自律, 依靠各种举报制度和奖惩措施。但是不容置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建设这样一个市场环境的主力军。一旦知识产权得到充分保护的市场环境形成, 我国经济建设所迫切需要的外资和技术才能大量引进, 我国经济的发展才能加快。将来回过头来看看,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入世以后所承担的历史责任, 实际上是一种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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